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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层次看,数据显示,天下2025届高校结业生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而明年卒业生人数估计再翻新高。在搜索引擎搜寻“年夜门生失业”能够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以及当局都把年夜学生就业任务摆在优先地位。 从往年春招到寒假,再到刚最先的新学期,教诲部出台多项步伐,相继面向结业生举行“国聘行动”、“百日冲刺”静止、电子商务行业招聘活动、就业才干提升“双千”计划、已经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协助门生完成高质量就业,各高校对于重新生入学到毕业离校,构建起全链条、全流程的就业处事系统,为年夜先生稳步迈向职场、实现人生代价保驾护航。 应届卒业生 构造进企口试定向开掘岗位--> 为帮助应届毕业生高效对接优良岗位、完成高品质失业,多所高校积极行动:北京科技年夜学锚定学科特色,组织先生走进重点企业开展现局面试,打造“走访-实习-任命”快速通道;中央财经年夜学、中国国民年夜学等高校院系则深挖资源,定向发掘岗位并停止“小而精”专场招聘;北京交通年夜学更设立专项处分金,引导毕业生投身西部与下层。一系列精准举动从高校统筹、院系发力、政策激励多维度入手,为毕业生求职保驾护航。 李占魁没想到,自己在毕业季投出的第一份简历就精准“命中”,四个星期的实习期满,经过辩说考察后,他将有能够收到宝钢股分的录取告诉书。效果会在9月出炉,而这个时间,正是年夜部分应届结业生方才开始秋招的时刻。 他的高效求职路源于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强国路”企业访问调研活动。北京科技年夜学失业教导核心副主任胡琳茹奉告北青报记者,“钢铁强国路”企业访问调研活动是三方志愿共同推进的。一方面,企业希望能更早、更深入地认识老师;此外一方面,先生也希望偶然机去企业实地没有雅赏,而高校自身也正在开展访企拓岗举动。在此靠山下,北京科技年夜学“钢铁强国路”企业访问调研举动在2024年推出,由校指导带队构造应届毕业生走入行业一线,访问重点企业,了解各方就业需求。该校就业指导效劳中央副主任胡琳茹介绍,今年,黉舍组建了12支就业先导团队,300余名师生分赴天下15个省份,走访了40余家重点企业。 北青报记者理解到,去年,19名优秀学子在现场收到了企业发放的首批录用告诉。今年仅宝钢股份一家企业,就有13名北京科技大学同学进入暑期练习中,顺遂的话,他们有也许在练习后取得企业发放的录取关照书。 地方财经年夜学商学院党委副布告杨中英示知北青报记者,学院积极织密校企合作收集,依靠学院“企业行”活动主动拓展企业资本,增强与业余相干行业和企业的合作联结,增加门生实习失业岗位时机,让学生走进合作企业发展研学研行,拓宽学生视线,提拔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经过进程校友接洽、企业来访、定向招聘、访企拓岗等“请进来”与“走进来”相分离的道路,与企业建立练习实践基地,为先生练习就业供应有力反对。 杨中英介绍,学院还建设了优良店主单元名录,动态保护合作企业数据库,开展校友地点企业定向引荐。在鼓励以及催匆匆卒业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双选会根底上,学院活期生长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流动,提高校园招聘活动实效。 中国人民年夜学在拓宽失业渠道方面重视弘扬院系力量,各院系联合学科专业特征举办年夜量招聘运动,发掘定向就业岗亭。北青报记者认识到,中国国民年夜学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走访高品质用人单元410余家,为毕业生定向发掘就业岗亭1100余个。尤其是各院系连络学科业余特点,共举办180余场招聘举止,发掘定向就业岗亭1900余个,参会门生5900余人次。学校还注重维护对于接近百家先锋人才失业练习理论基地,将更多适配性高的优良单元归入合作范畴。 从黔北山区走到北京,北京交通年夜学2025年应届结业生胡云挑选回到故乡,入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无限公司贵阳南站。在贵阳南站货运编组场的寒夜里,一名工人徒弟指着积存的黔东南山货感触:“如果调度系统再快些,这些腊肉菌菇早该送到粤港澳的餐桌了。”这句话深深触动了胡云,他愈发分明,改变他乡必要真常识、硬本领。 胡云是北京交通大学前往下层待业的高足代表之一。近年来,北京交通年夜学以“国家所需即为交年夜门生所为”的就业导向,制定学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路程路线,实现对于西部地区全笼罩,带领各学院聚焦学科业余特征以及地区产业进展需要,自动与广西、云南、四川等西部地区用人单位洽商对于接,推动校企联合培养莳植提拔重点畛域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拔尖翻新人材、共建实习理论基地,着力提拔毕业生办事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开展的强人供需适配度。 为了鼓励更多毕业生前往西部、返回下层就业,北京交通大学实施“典范树模鼓励工程”,黉舍设立了下层失业专项处分金,重点对于到西部地区、下层一线、重点畛域待业的结业生,给予2000-40000元不等额度的资金嘉奖。每一年评比奋飞奖,举办下层工作训练营。2024届,下层就业人数同比增长33.6%,西部地区就业人数同比增进10.7%,一位结业生被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名目任命。2024年,学校发放处分金60余万元,167名先生被授与奋飞奖。两名师生获评“天下高校卒业生下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在校生 提前规划职业入学起头策划 暑假里,北京交通年夜学2025级新生吴紫涵(假名)兴奋地拆开及第奉告书时发现,随通知书一同寄来的另有一份《2025大学生职业开展自助手册》,让他很是意外:“职业教育这么早就最先了吗?”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越来越多高校认识到,就业事情不能只针对于大四先生,就像“教诲要从娃娃抓起”同样,就业要从大一复活入校时开始抓起,赞助师长老师及早理解本身的专业、尽早布局未来的职业生活生存。 吴紫涵在操持重生报到手续后发明,本人以及所有新生一起,需实现两学时的线上职业生活布局先导课。据该校就业与守业指导中央主任张博介绍,更生常常对大学专业缺乏领会,而且入学一年后就面临大类专业分流,以是学校要帮他们尽快了解自己的业余及相干职业,对大老师活甚至未来的职业生涯及早规划。等到入学后,另有全校开设的21门校院两级线下失业带领类课程,包罗生活规划、就业指导、职业本领专题晋升、守业教导等外容。其中面向本科生14门、钻研生8门。 在北京科技大学,职业生活教诲融入到本科生全历程培养中,以至从重生入校军训时就起头了。胡琳茹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正在复生军训时推出了“复活体验日”运动,让复活用半小不时间体验大学四年的生涯,并对于未来发展做出选择。有的同学抉择了继承深造,但在体验后发现并不适宜自己。在她看来,比起提升门生求职本领,高校在帮他们建立准确的职业看法中起的感化更抓紧张。比如如今一些学生一味求稳考公考编,就是就业看法出现了成绩,高校应当增强引导,让先生看到分比方职业挑选的可能性,唤醒他们职业生活的灵感。 北科年夜开设的全校必修课《年夜学生职业开展与就业指导》贯通本科四年,根据差别砚年先生的生活猜疑开展零碎的课程进修。课程之外,学校还展开更有针对于性的周三就业帮、周四任务坊、周五训练营,立体萦绕式操持门生的生涯疑惑。到了寒暑假,“抢跑方案”“迎战秋招”“研后冲刺”“暖冬举措”等举动则为同学们供应有效技能培训。胡琳茹就经常接到学生咨询,请她帮助修正简历。 离校毕业生 离校不能断线服务温度没有减 克日,教育部“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小步调上线,专门为已经离校、未失业的结业生延续举荐针对性强的岗亭信息。传统上,年夜学结业生一旦解决离校手续就成为了“校友”,没有再享受应届结业生报酬。但教育部高校结业生就业服务司相干负责人克日指出,以落伍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是重中之重,北京青年报记者留心到,往年从教诲部到各级高校,都把已经离校毕业生纳入失业服务范围,做到“离校一直线”。 “高校结业生离校后待业服务”小顺序的岗位信息来自国度大门生就业处事平台内,其特色是能够结合结业生的教诲背景、专业妙技、求职愿望等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推送匹配度高的优质岗位。这些岗位信息经过历程学信网公众号推送,将不断连续到今年年末,结业生需要关注该公家号。另外,暑假以来,国度24365年夜师长西席就业效劳平台陆续面向2025届以及2026届高校毕业生推出6个专场招聘会,其中多场是针对离校后未就业卒业生的,涵盖天下多个省份和行业。北青报记者在这些专场的北京地区招聘网页看到,招聘岗位分为互联网/通信/电子、分娩/加工/制造、制药/医疗、教导等十余个行业,各行业下又进一步细分岗位类别。 在教诲部的指导和带动下,在京高校正在办事离校结业生方面也努力作为。5月初至寒假期间,中国农业年夜学“中农云”老师就业办事网开荒了一个新专栏:“百日冲刺·离校不离心”2025届用人单元校招再对于接暨2026届提早批暑期练习专场,为未落实就业单元的2025届卒业生找任务、非结业年级先生练习搭建了一个专门的线上对于接桥梁。离校毕业生正在这里预约登记并投递简历后,用人单位能够在线筛选简历,而后与毕业生商定时辰在线视频面试。 异样在暑假里,北京科技大学本国语学院就业专任教员孙雅楠仔细到,比来有一场企业招聘的职位多为电子商务,于是她给英语业余2025届一位已经离校结业生打去德律风:“这个企业的地位以及你对于比匹配,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先看看招聘信息,如果能进口试,我们能够通话摹仿一次口试。”据胡琳茹介绍,对于于已离校未就业的师长教师,北科年夜在昔时12月31日以前,各院系就业老师每一周都会和他们联系,询问其求职进展并同步给他们待业音讯。现在,一些曾经经毕业好久想要换事情的同窗还会与胡琳茹联系,一些毕业外行里有合适的事情时机还会请她推荐学弟学妹。 中间财经年夜学商学院针对于已经离校但仍有就业动向的教师,会建设特地的撑持讨论群,将给在校生的就业信息同步给卒业离校学生,按照他们的需要定向推荐,同时为他们返校参加现场应聘会、三方协定支付或者替换等提供方便。 文/本报记者雷嘉 张月朦 张知依 【编纂:于晓艳】
细致分析后,平日,中新社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李京泽)中秋节将至,从曩昔的“天价礼盒”到如今的“质优价廉”,中国月饼市场正发生深入变化。这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国社会风俗转变的一个缩影。 2012年12月,中共中间政治局集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进事情风格、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则。这一篇幅仅600多字的规定例矩,是革新工作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 北京科技年夜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廉政钻研中央主任宋伟在吸收中新社记者采...
为了,对,9月27日,山东曲阜,不雅众旅行“鲁壁重光:唐宋元珍贵古籍特展”。当天,该展览在孔子博物馆落幕,会聚孔子博物馆、山东博物馆、山东省图书馆等公藏机构,以及海内知名藏书家的130种珍稀文籍与文物,含唐宋元期间文籍100种。中新社记者 李明芮 摄9月27日,山东曲阜,不雅众不雅赏“鲁壁重光:唐宋元宝贵古籍特展”。当天,该展览在孔子博物馆落幕,会聚孔子博物馆、山东博物馆、山东省图书馆等公藏机构,以及海内知名藏书...
数据显示,全国2025届高校毕业生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而明年毕业生人数预计再创新高。在搜索引擎搜索“大学生就业”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大学生就业工作摆在优先位置。 从今年春招到暑假,再到刚开始的新学期,教育部出台多项措施,相继面向毕业生举办“国聘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电子商务行业招聘活动、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已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帮助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各高校正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离校,构建起全链条、全流程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稳步迈向职场、实现人生价值保驾护航。 应届毕业生 组织进企面试定向挖掘岗位--> 为帮助应届毕业生高效对接优质岗位、实现高质量就业,多所高校积极行动:北京科技大学锚定学科特色,组织学生走进重点企业开展现场面试,打造“走访-实习-录用”快速通道;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院系则深挖资源,定向挖掘岗位并举办“小而精”专场招聘;北京交通大学更设立专项奖励金,引导毕业生投身西部与基层。一系列精准举措从高校统筹、院系发力、政策激励多维度入手,为毕业生求职保驾护航。 李占魁没想到,自己在毕业季投出的第一份简历就精准“命中”,四个星期的实习期满,经过答辩考核后,他将有可能收到宝钢股份的录取通知书。结果会在9月出炉,而这个时候,正是大部分应届毕业生刚刚开始秋招的时刻。 他的高效求职路源于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强国路”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北京科技大学就业辅导中心副主任胡琳茹告诉北青报记者,“钢铁强国路”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是三方意愿共同促成的。一方面,企业希望能更早、更深入地了解学生;另一方面,学生也希望有机会去企业实地参观,而高校本身也在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在此背景下,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强国路”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在2024年推出,由校领导带队组织应届毕业生走入行业一线,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各方就业需求。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胡琳茹介绍,今年,学校组建了12支就业先导团队,300余名师生分赴全国15个省份,走访了40余家重点企业。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去年,19名优秀学子在现场收到了企业发放的首批录用通知。今年仅宝钢股份一家企业,就有13名北京科技大学同学进入暑期实习中,顺利的话,他们有可能在实习后获得企业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中英告诉北青报记者,学院积极织密校企合作网络,依托学院“企业行”活动积极拓展企业资源,加强与专业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合作联系,增加学生实习就业岗位机会,让学生走进合作企业开展研学研行,拓宽学生视野,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通过校友接洽、企业来访、定向招聘、访企拓岗等“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途径,与企业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杨中英介绍,学院还建立了优质雇主单位名录,动态维护合作企业数据库,开展校友所在企业定向推荐。在鼓励和督促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双选会基础上,学院定期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校园招聘活动实效。 中国人民大学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注重发挥院系力量,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举办大量招聘活动,挖掘定向就业岗位。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走访高质量用人单位410余家,为毕业生定向挖掘就业岗位1100余个。尤其是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共举办180余场招聘活动,挖掘定向就业岗位1900余个,参会学生5900余人次。学校还注重维护对接近百家先锋人才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将更多适配性高的优质单位纳入合作范围。 从黔北山区走到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胡云选择回到家乡,入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南站。在贵阳南站货运编组场的寒夜里,一位工人师傅指着积压的黔东南山货感慨:“要是调度系统再快些,这些腊肉菌菇早该送到粤港澳的餐桌了。”这句话深深触动了胡云,他愈发清晰,改变家乡需要真学问、硬本领。 胡云是北京交通大学前往基层就业的学生代表之一。近年来,北京交通大学以“国家所需即为交大学生所为”的就业导向,制定学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行程路线,实现对西部地区全覆盖,指导各学院聚焦学科专业特点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主动与广西、云南、四川等西部地区用人单位洽谈对接,推动校企联合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着力提升毕业生服务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供需适配度。 为了鼓励更多毕业生前往西部、前往基层就业,北京交通大学实施“典型示范激励工程”,学校设立了基层就业专项奖励金,重点对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重点领域就业的毕业生,给予2000-40000元不等额度的资金奖励。每年评选奋飞奖,举办基层工作训练营。2024届,基层就业人数同比增长33.6%,西部地区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0.7%,一名毕业生被西藏自治区专项招录项目录用。2024年,学校发放奖励金60余万元,167名学生被授予奋飞奖。两名师生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 在校生 提前规划职业入学开始筹谋 暑假里,北京交通大学2025级新生吴紫涵(化名)兴奋地拆开录取通知书时发现,随通知书一起寄来的还有一份《2025大学生职业发展自助手册》,让他颇为意外:“职业教育这么早就开始了吗?”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越来越多高校意识到,就业工作不能只针对大四学生,就像“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样,就业要从大一新生入校时开始抓起,帮助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专业、尽早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 吴紫涵在办理新生报到手续后发现,自己和所有新生一起,需完成两学时的线上职业生涯规划先导课。据该校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主任张博介绍,新生往往对大学专业缺乏了解,而且入学一年后就面临大类专业分流,所以学校要帮他们尽快了解自己的专业及相关职业,对大学生活乃至未来的职业生涯尽早规划。等到入学后,还有全校开设的21门校院两级线下就业指导类课程,包含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职业能力专题提升、创业教育等内容。其中面向本科生14门、研究生8门。 在北京科技大学,职业生涯教育融入到本科生全过程培养中,甚至从新生入校军训时就开始了。胡琳茹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在新生军训时推出了“新生体验日”活动,让新生用半小时时间体验大学四年的生活,并对未来发展做出选择。有的同学选择了继续深造,但在体验后发现并不适合自己。在她看来,比起提升学生求职能力,高校在帮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中起的作用更为重要。比如如今一些学生一味求稳考公考编,就是就业观念出现了问题,高校应该加强引导,让学生看到不同职业选择的可能性,唤醒他们职业生涯的灵感。 北科大开设的全校必修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贯穿本科四年,根据不同学年学生的生涯困惑开展系统的课程学习。课程之外,学校还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周三就业帮、周四工作坊、周五训练营,立体环绕式解决学生的生涯困惑。到了寒暑假,“抢跑计划”“迎战秋招”“研后冲刺”“暖冬行动”等活动则为同学们提供实用技能培训。胡琳茹就经常接到学生咨询,请她帮忙修改简历。 离校毕业生 离校不能断线服务温度不减 近日,教育部“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小程序上线,专门为已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持续推荐针对性强的岗位信息。传统上,大学毕业生一旦办理离校手续就成为了“校友”,不再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指出,当前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是重中之重,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从教育部到各级高校,都把已离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服务范围,做到“离校不断线”。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小程序的岗位信息来自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内,其特点是可以结合毕业生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求职愿望等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推送匹配度高的优质岗位。这些岗位信息通过学信网公众号推送,将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毕业生需要关注该公众号。此外,暑假以来,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陆续面向2025届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推出6个专场招聘会,其中多场是针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涵盖全国多个省份和行业。北青报记者在这些专场的北京地区招聘网页看到,招聘岗位分为互联网/通信/电子、生产/加工/制造、制药/医疗、教育等十余个行业,各行业下又进一步细分岗位类别。 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带动下,在京高校在服务离校毕业生方面也积极作为。5月初至暑假期间,中国农业大学“中农云”学生就业服务网开辟了一个新专栏:“百日冲刺·离校不离心”2025届用人单位校招再对接暨2026届提前批暑期实习专场,为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5届毕业生找工作、非毕业年级学生实习搭建了一个专门的线上对接桥梁。离校毕业生在这里预约登记并投递简历后,用人单位可以在线筛选简历,然后与毕业生约定时间在线视频面试。 同样在暑假里,北京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就业专任教师孙雅楠注意到,最近有一场企业招聘的职位多为电子商务,于是她给英语专业2025届一位已离校毕业生打去电话:“这个企业的职位和你比较匹配,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先看看招聘信息,如果能进面试,我们可以通话模拟一次面试。”据胡琳茹介绍,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学生,北科大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各院系就业老师每周都会和他们联系,询问其求职进展并同步给他们就业消息。现在,一些已经毕业很久想要换工作的同学还会与胡琳茹联系,一些毕业生手里有合适的工作机会还会请她推荐学弟学妹。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针对已离校但仍有就业意向的学生,会建立专门的支持联系群,将给在校生的就业信息同步给毕业离校学生,根据他们的需求定向推荐,同时为他们返校参加现场招聘会、三方协议领取或更换等提供便利。 文/本报记者雷嘉 张月朦 张知依 【编辑:于晓艳】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发挥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推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 此批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共8件,呈现出救助对象精准聚焦、救助协作紧密高效、救助方式多元综合、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凸显等特点。在救助对象方面,此批案例的救助对象均为专项活动明确要求应予以重点关注、及时予以救助的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主要涉及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以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农村地区特殊群体;在救助协作方面,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平台,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帮扶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作,高质效推进救助帮扶工作;在救助方式方面,检察机关在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燃眉之急”的同时,还结合被救助人实际困难,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衔接推进社会救助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产业帮扶、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救助的转变;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效果方面,检察机关对有劳动能力或者有产业基础的被救助人家庭,注重引导其本人及家庭成员激发内生动力,融入当地产业发展,进行开发式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检察机关共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9.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8亿元,有效防止了一批农村地区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 “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案例发布为契机,持续巩固‘一体化’‘一盘棋’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及协同多元救助机制,增强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合力。”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例一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樱桃种植现场指导  综合救助帮扶体系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均系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樱桃种植农户,李某林失火案被害人。 2022年6月,李某林在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建造樱桃大棚,并在大棚内安装监控设备。施工中,李某林违规将线路铺设在距离大棚塑料薄膜、保温被极近的位置,且未按规定对监控线路套装绝缘管,事后又长期疏于对线路巡查、维护和管理。2024年11月24日9时许,位于樱桃大棚东部监控线路因电气故障突发火情,引燃大棚塑料薄膜和保温被,导致包括李某林在内的种植户23座樱桃大棚及棚内财产遭受不同程度烧损。经评估,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31日以失火罪对李某林提起公诉。同年6月6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林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李某林失火案过程中发现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均系农村居民,因失火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徐某福、刘某山等15户被害家庭均系农村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家庭为单位种植大棚樱桃,年收入5万元左右,系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每户建造樱桃大棚(每座大棚造价约40万余元)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借款。案发后,徐某福、刘某山等15户被害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不仅失去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建造大棚的借款无力偿还;其中7户家庭有在读的学生,9户家庭有老人需要赡养。原案被告人李某林在案件中亦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赔偿能力。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因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的情形,且均系农村地区因案致突发严重困难的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请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大连市、金州区两级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帮扶措施: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开展樱桃种植现场指导,提出改良土壤、优化肥水、科学修剪等专业意见,帮助被救助家庭增产增收;协调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向15户被救助家庭每户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协调当地某银行为被救助家庭开通低息贷款“绿色通道”,缓解大棚重建资金压力;协调当地某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受灾农户半价办理大棚保险,降低受灾农户后续生产风险,增强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依法接续促成被告人亲属按照每座受损大棚4万元的标准,对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的经济损失给予部分赔偿,推动化解案件矛盾纠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各项救助帮扶措施均已落实,部分被救助人家庭已重建樱桃大棚并栽种新苗,预计两三年后产生收益,生产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以本案为契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动该市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在前期已建立有关框架性工作机制基础上,以构建“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将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帮扶等常见社会救助类型纳入衔接机制,促进形成“1+8+N”的综合救助帮扶体系,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典型意义】 农村地区种植业农户因失火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进而导致生活困难,是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有针对性开展救助帮扶的情形之一。本案中,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刑事检察部门注意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准确认定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救助情形,与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大连市、金州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紧密联动,协同多个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推动被救助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有效提升综合救助帮扶质效。以个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内容,更好促进检察履职与服务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案例二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农村地区残疾未成年人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金监管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李某满,男,2021年2月出生;吕某金,男,1966年11月出生;张某玲,女,1968年6月出生。三人分别系李某帮、李某国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吕某文的儿子、父亲、母亲。 2024年6月26日,吕某文因生活琐事殴打其婆婆高某华。当晚11时许,吕某文丈夫李某帮知道此事后,与胞兄李某国一起殴打吕某文致其昏迷,随后两人用电动三轮车将其运送至某大桥处并抛入河中,致吕某文溺亡。2025年1月2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以李某帮、李某国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月26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报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2月2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帮、李某国提起公诉。2025年5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国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李某帮、李某国故意杀人审查逮捕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吕某文的儿子李某满系智力残障人士,父亲吕某金、母亲张某玲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审查办理。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启动救助程序,通过“线上筛查+线下走访+协助调查”方式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均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李某满年幼,智力残疾二级,案发后,因李某帮被羁押,吕某文死亡,李某满与其祖母高某华共同生活,高某华年事已高(69岁),无劳动能力,祖孙俩主要经济来源为年收入0.5万元的土地租金等。吕某金、张某玲系被害人吕某文的父母,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均为安徽省濉溪县某村,其中吕某金58岁,在濉溪县某企业从事门卫工作,年收入低;张某玲57岁,患有高血压且智力属于残疾边缘水平,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经济来源主要为吕某金的打工收入。被告人李某国系智力残疾,低保户,无赔偿能力。李某满、吕某金、张某玲的生活陷入困境。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满、张某玲、吕某金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应当予以救助的情形,且李某满系农村地区残疾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为加大救助力度,该院提请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向李某满、张某玲、吕某金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根据其与该县20个部门共同建立的司法救助帮扶衔接机制,衔接开展多元救助综合帮扶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被救助人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管理,动态跟踪帮扶需求;与被救助人李某满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商定监护权事宜,研究制定司法救助金监管使用计划,村委会依法指定李某满叔祖父李某为监护人,镇政府民政办保管司法救助金,监护人申请使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司法救助金时由三方共同审核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协调县民政局及时将被救助人李某满认定为父母监护缺失的困境儿童,每月发放补贴直至成年;协调县残联为被救助人李某满免费提供“一对一”的语言康复训练,县康复医院安排专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照料和上下学接送;协调县妇联将被救助人李某满纳入江苏省妇联“一户一策”关爱计划项目,定期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情绪疏导,修复心理创伤;依托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司法救助“劳模工作室”,由全国劳动模范、“甘薯大王”刘敏捷免费为被救助人李某满的监护人李某提供种薯育苗及技术指导,助力发展种植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将被救助人张某玲、吕某金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管理,享受医疗、务工等惠民政策,镇村干部多次入户走访慰问,提供心理疏导关怀。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被救助人李某满经语言康复训练,已从最初不会说话到现在已经能说出基本词汇,其与祖母高某华的日常生活起居有专人负责,其监护人李某经全国劳动模范的技术指导,通过种植经济作物增加年收入。被救助人张某玲、吕某金在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帮扶下,因案造成的心理创伤得到较好修复,家庭生活步入正轨。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强化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积极依托办案推动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智障未成年人、低保边缘户予以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本案中,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规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准确识别认定农村地区因案致困人员。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将被救助智障未成年人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管理,动态跟踪帮扶需求,与检察机关共同协调开展多元救助帮扶,着力提升救助效果。对户籍地不在当地的被救助人,跨省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功能作用。案例三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产业帮扶  制发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马某平、周某莲、周某仙、崔某生、周某弟、周某杰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徐某芳失火案被害人。 被救助人王某琴、赵某微、张某仙、王某友、王某从、王某南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郑某明失火案被害人。 2024年7月11日上午6时许,徐某芳在其承包的山上料理杨梅树时,使用打火机点燃杨梅树下的杂草枯枝欲烧毁树下的蚂蚁窝,用水浇火后离开。当日中午12时许,徐某芳点燃的杂草枯枝所在林地发生火灾,后续蔓延至南侧林地,过火面积4.8834公顷(73.251亩)。马某平等6人的杨梅林被完全或部分烧毁。 2025年3日23日,郑某明在其父亲的坟前祭祀时违规用火,在蜡烛、香火未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2.1427公顷(332.1405亩)。王某琴等6人的杨梅林被完全或部分烧毁。 两起火灾发生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先后于2025年1月9日、4月30日,以徐某芳、郑某明涉嫌失火罪,移送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25年3月28日、7月21日,以失火罪对徐某芳、郑某明提起公诉。目前,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徐某芳失火案、郑某明失火案发生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关注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两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了解到相关被害人均未获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审查办理。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并与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就火灾后果等进行专业评估,查明: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均系当地杨梅种植农户,多为失地农民,以承包或在自留山种植杨梅自产自销为主要收入来源。案发后,被害人共计有190棵杨梅树被完全烧毁,104棵杨梅树被部分烧毁。被烧毁的杨梅树均是“东魁杨梅”品种,具有“仙梅”之称,且多为15年以上树龄,正值盛产期。被完全烧毁的杨梅树中,王某琴有90多棵,赵某微有40多棵,两代人几十年心血毁于一旦,直接影响未来5到10年的主要收入。即使是被部分烧毁,杨梅产量也大减。经评估,平均每棵杨梅树的年损失达2000元,且近几年内难以恢复至原有产量水平。部分农户前期购买树苗、化肥的成本及劳动投入等都无法收回,被迫转行从事其他营生。被告人徐某芳、郑某明因失火行为造成巨大损失,均无力赔偿。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系农村地区有因案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台州市司法救助与社会协作衔接机制,由检察长主持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衔接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县农业农村局为被救助人提供杨梅种植产业升级培训和专项补助资金,将部分被救助人纳入智能大棚建设项目,协助申请农业贴息贷款,并专人对接落实“一户一增收”产业扶持政策,接入数字网络平台增加经营性收入;协调当地杨梅合作社,对被救助人采购杨梅树种苗给予优惠,指派杨梅种植技术专家为被救助人开展杨梅树补种、再生、养护等提供技术指导;协调县民政局为被救助人提供临时性生活救济,协调安排农闲务工岗位帮助增加劳动收入。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系统梳理涉“杨梅”案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依托当地“人大·检察法律监督智联督办”衔接机制,强化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的转化赋能,以高质效检察监督履职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与该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履职协作,共同开展“护梅”专项行动,围绕救助帮扶、普法宣传、科技下乡、森林防火、矛盾化解等,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合力。截至2025年7月底,共开展多元救助帮扶36件,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54次,调解化解梅农纠纷31件,帮助当地梅农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有效服务乡村振兴。 【典型意义】 支持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开展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同实施综合帮扶,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本案中,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失火案进展情况,围绕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灾后损失评估等加强协作研判,为本案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打下良好工作基础。针对本案被害人因案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情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有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精准帮扶,为被救助人提供技术指导、贴息贷款、临时救济等多元帮扶措施,有效提升被救助人自身“造血”能力。以办理本案为契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融合推进检察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全链条支持当地杨梅产业迭代发展,推动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例四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盛某,男,1984年12月出生,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民事侵权受害人。 2022年7月,盛某等三人向邵某平、费某梅夫妇提供房屋外墙面防水劳务。2022年10月10日,盛某在对该房屋进行维修时从屋顶坠落受伤。后盛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日作出二审判决,判令邵某平、费某梅赔偿盛某各项损失826099.8元。判决生效后,盛某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8月15日,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1月,盛某向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盛某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后,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盛某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盛某系安徽省利辛县农村家庭,与妻子共育有4个子女,除长女以外,其他3个子女均为未成年学生。案发前,盛某作为家庭唯一劳动力,自2010年从利辛县来到巢湖市务工,主要从事灵活就业的房屋维修工作,年收入4.5万元左右,基本能够维持家庭生计。案发后,盛某因摔伤导致双下肢截瘫,经鉴定为二级、九级、十级伤残各一处,丧失劳动能力。现其长女无稳定工作,妻子需在家照顾盛某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无其他收入。被执行人邵某平、费某梅在法院有多个被执行案件,且执行金额巨大,名下财产均被其他执行案件查封、冻结,盛某无分配到财产可能。盛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盛某作为农村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因案致残未得到有效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六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救助力度,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向盛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针对被救助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巢湖市、利辛县两地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对接,共同研究制定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方案: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将盛某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进行重点帮扶,落实医疗、困难残疾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等扶持政策待遇,持续跟进关注盛某家庭生活变化情况;巢湖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该市妇联为被救助人的长女提供就业指导;协调巢湖市、利辛县两地民政部门给予盛某一次性临时救济金;协调巢湖市民政局征询盛某妻子就业意愿,围绕开设福利彩票站点,开展选址装修指导、操作培训、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协调巢湖市教体局为盛某3个未成年子女落实学费减免政策,重点跟进关注心理健康;协调被救助人住所地街道及民政、妇联等单位,共同将盛某妻子及其未成年子女纳入长期关爱对象,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盛某家庭列为结对帮扶对象,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会同当地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回访,了解到目前被救助人家庭的彩票站运行情况良好且已有收益,子女上学得到保障,家庭生活稳定。随行医务人员对盛某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指导盛某进行康复医疗。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主动走访该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牵头会签《关于进一步做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及综合帮扶,防范化解因案致贫风险。本案中,当事人在向他人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后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及时发现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救助。安徽省三级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救助情形规定,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被救助人急迫生活困难问题。案发地及被救助人户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协同实施一系列救助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有效防止被救助人家庭因案致贫,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责任担当。案例五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边缘易致贫户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大数据赋能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雷某申,男,1987年4月出生;雷某晴,女,2012年11月出生;雷某童,女,2018年11月出生;雷某满,女,2021年5月出生。四人分别系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被害人韩某利的丈夫及未成年女儿。 2023年1月11日凌晨3时许,在山东省聊城市某医院病房内,杜某平为达到离开医院的目的,将病床床单撕成布条,用其将在同一间病房住院治疗的韩某利勒死。经鉴定,杜某平作案时系躁狂发作,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8日报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6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平提起公诉。2023年9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杜某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韩某利近亲属未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雷某申及其三个女儿属于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生活困难程度较大,报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经两级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查明:雷某申家庭属于边缘易致贫户。案发前,雷某申家庭共有5人,其中被害人韩某利患病需定期住院治疗,每年支出医疗费5000余元,病情稳定时主要在家照顾未成年女儿和耕种土地;雷某申患有轻度抑郁症,主要在外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年收入1万元左右;3个未成年女儿均年幼,无收入。家庭生活主要依靠雷某申打零工收入和韩某利微薄的种地收入等维系。案发后,韩某利死亡,雷某申深受打击,家庭失去部分收入来源。被告人杜某平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症,无固定工作,无赔偿能力。雷某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雷某申、雷某晴、雷某童、雷某满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第七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雷某申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馈本案司法救助情况,协同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农业农村部门将雷某申家庭列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进行重点关注帮扶,免费为雷某申提供蔬果种植技术培训和电商销售技能培训,协调当地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帮助销售其农产品,帮助被救助人家庭恢复“造血”功能,提高收入,并联合民政、妇联、慈善总会为被救助人家庭送去慰问金、学习生活用品、慈善救助金;协调民政部门为被救助人雷某申及未成年被救助人办理低保,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另向未成年被救助人每人每月发放困境儿童补助,并为其建设“莘爱筑梦小屋”,改善生活和学习环境;协调教育部门协调减免未成年被救助人部分学杂费,指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树生活信心。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家庭生活变化情况。截至2025年7月,雷某申精神状况好转,并依托电商平台和该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帮助周边难以就业的残障人士销售农产品(已有16人参与),推荐灵活就业的电商岗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与该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当地防返贫暨乡村振兴智慧云平台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搭建“数字+类案救助平台”,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5件,以大数据赋能提升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效能。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救助协作,有效推进和服务乡村振兴。本案中,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被害人家庭困难程度较大的实际,及时提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针对被害人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有因案返贫风险等困难情况,两级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加大救助力度,有效缓解被害人家庭急迫生活困难。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一案一策”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衔接实施“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支持”和“司法救助+农业服务+电商助销”的全链条帮扶机制,帮助有条件的被救助人实现从“受助者”到“助人者”转变,有效提升救助效果。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建立健全“数字+类案救助平台”,依托大数据赋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效能。案例六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诈骗案被害人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跨省联合救助  产业帮扶  就业技能培训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阿某曼、图某提、吾某山等22人,均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干果销售商,朱某安诈骗案被害人。 2008年以来,朱某安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销售干果,结识阿某曼、图某提等新疆籍少数民族商户。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朱某安以先支付少量定金发货、后支付尾款的方式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购买核桃。朱某安收到货物后,迅速将货物低价变现,并将货款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消费,造成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损失达19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6日以诈骗罪对朱某安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安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1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朱某安诈骗案过程中,发现阿某曼、图某提等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本案被害人众多,且多为少数民族人员,救助资金需求大,层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并商被害人户籍所在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均系新疆农村地区以种植和销售核桃为生的农户,每户年销售收入2.6万元左右,均系各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阿某曼、图某提等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货款未能收回,又因疫情影响导致核桃滞销,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其中15人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现因本案存在返贫风险;另有部分被害人家庭成员身患癌症等疾病,急需救治。被告人朱某安将诈骗所得赃款挥霍殆尽,无赔偿能力。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且系农村地区有因案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共同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协同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和田市农业农村局为有就业意愿的被救助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河南省检察机关联系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与被救助人家庭签署农产品优先收购协议、就业意向书,提供产品销售渠道和就业保障;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农产品深加工合作,通过全国供销总社的2024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牵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签订《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产供销框架协议》,解决新疆当地农产品种植、销售及劳动力就业等问题,助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协调和田市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4户被救助人家庭办理低保,7名被救助人家庭中的困难大学生办理教育补贴;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燃生活希望。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分别于2024年6月、12月及2025年6月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被救助人家庭困难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重拾生活信心,生活步入正轨。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被诈骗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结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引导企业与农户紧密联合与合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被救助人系诈骗案被害人,人数较多,均未获有效赔偿,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关于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救助情形规定,跨地域联合开展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针对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农业农村部门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与检察机关一道协同推进产业帮扶,助力新疆脱贫地区红枣、核桃等农副产品销售,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补贴,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救助效果,有力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例七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产业帮扶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郭某田,男,1956年4月出生;郭某,男,2011年11月出生;郭某能,男,1980年8月出生。三人均系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2024年2月19日零时许,郭某华因民间纠纷潜入郭某田家中,趁人熟睡之际使用斧头劈砍郭某田、郭某、郭某能的头部,致郭某田重伤二级,郭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郭某能轻微伤。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4日以故意杀人罪对郭某华提起公诉。郭某田、郭某、郭某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4年9月4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以郭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郭某田等3人共计207901.37元。2025年1月7日,郭某田等3人向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2386元后,因未发现郭某华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5年3月3日,郭某田、郭某能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向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郭某田、郭某、郭某能未获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查明:被害人郭某田系当地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共有8人,其中被害人郭某能系郭某田长子(因家庭困难至今未婚),被害人郭某系郭某田次子郭某利的儿子。案发前,郭某田、郭某能在家务农,郭某利在外打零工,三人年收入4万元左右,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案发后,郭某田受重伤构成十级伤残,其妻子吴某雨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等多种慢性疾病,二人均已年近古稀,基本无劳动能力,每月需支出医疗费用400元左右;郭某能因案受伤,暂不能务农,家庭收入减少;郭某系未成年人,因伤导致面部受损,现休学在家,其母亲何某英在家照顾郭某及另外两个未成年子女,无法外出务工,家庭生活主要依靠郭某利微薄的打零工收入维系。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因伤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13万余元,另有家庭债务5万元。被告人郭某华以务农为主,赔偿2386元后名下再无积蓄,亦无其他财产,无赔偿能力。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项应予以救助情形的规定,且郭某田家庭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郭某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向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益阳市、安化县两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的救助协作,积极协调开展多元综合帮扶: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针对被救助人家庭有种植“多花黄精”的意愿,积极协调安排种植专家为其免费提供“一对一”的技能培训,并通过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接湖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收购,以增加种植收入;协调被救助人户籍地所在镇政府针对被救助人急需救治的情况,垫付医疗费;协调县司法局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被救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协调县民政局为被救助人郭某田及其妻子吴某雨办理农村低保,每月发放低保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并纳入年度走访慰问对象范围;为未成年被救助人郭某申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司法救助公益项目,为其改善住房条件,县妇联及其所在学校为其动态开展心理疏导。 延伸工作。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原刑事附带民事判项未能得到有效执行,郭某田、郭某能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申请监督,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检察长包案,协调当地法院、民政等部门有效推进案件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益阳市、安化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因下大雨被救助人家庭住房被泥石部分冲垮的情况,及时协调该县应急管理局向其发放应急救灾修复资金,现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已回归正常。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本案为契机,与该县农业农村局等六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救助线索移送、多元救助帮扶等工作措施,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典型意义】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返贫,是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要目标任务。本案中,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被害人家庭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陷入生活困境且有返贫风险等情况,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提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着力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益阳市、安化县两级农业农村局紧密协作,积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协调落实医疗、低保、入学资助等综合帮扶措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监督申请,落实院领导包案,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联合开展救助回访,及时协调解决新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夯实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有效防止被救助人家庭因案返贫,较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例八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近亲属  农村地区困难妇女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民族团结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杨某珍,女,1971年2月出生;余某凤,女,2006年8月出生;余某林,女,2009年3月出生。三人分别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余某才的妻子及女儿。 被救助人陈某珍,女,1940年1月出生,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余某跃的母亲、被害人杨某兴的婆婆。 被救助人罗某桂,女,1972年9月出生,系余某全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田某国的妻子。 2023年6月11日,余某全醉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搭载余某才、余某跃、杨某兴、田某国,与前方同车道内马某文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余某全受伤,余某才、余某跃、杨某兴、田某国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全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3日以余某全犯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24年2月23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余某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余某全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该案3个被害人家庭未获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被害人均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地区藏族群众。杨某珍、余某凤、余某林分别系被害人余某才的妻子和女儿,案发前余某才以务农为生,农闲时外出务工,年收入10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余某才死亡,杨某珍仅依靠在家种植苹果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余某凤、余某林(分别上高中、初中),一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危房中,生活非常艰辛。陈某珍系被害人余某跃的母亲、被害人杨某兴的婆婆,现年85岁,体弱多病,案发前主要由余某跃、杨某兴夫妻赡养,案发后余某跃、杨某兴死亡,陈某珍失去主要生活来源,每月仅有80元高龄补贴,慢性病医疗照护等无着落。罗某桂系被害人田某国的妻子,案发前田某国在外务工,年收入8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田某国死亡,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罗某桂因肿瘤术后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术后需月付药费300余元,依靠其子在外务工每月较低的收入维持生计。被告人余某全系货车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因治疗已消耗全部家庭积蓄,且背负外债,无赔偿能力。3个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均系主要依靠刑事案件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应予救助情形规定,且分别系农村地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向杨某珍、陈某珍等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被救助人户籍地四川省小金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业水务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以下简称科农蓄水局)的救助协作,积极推进当地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多元救助综合帮扶:小金县科农蓄水局将杨某珍家庭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范围,发放购房补助,同时将杨某珍家庭纳入“石榴籽工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范围,每年给予专项补助资金,并为杨某珍提供苹果种植技术培训及电商销售支持,帮助其将苹果园出租给当地村民以增加年收入;协调县教育局为余某凤提供“农牧民子女激励金”和“困难子女奖励金”,并指派专人指导高考志愿填报;协调当地妇联组织通过“健康阿妈”项目为杨某珍提供慰问金;协调县卫健局为陈某珍建立高血压专项救治机制并减免医疗费用,为罗某桂治疗肿瘤术后并发症开通“绿色通道”;协调县民政局将罗某桂纳入特困供养户范围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救助回访,持续跟踪关注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以本案办理为契机,结合落实援藏工作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响应实施办法》,促成该院与农业农村等九部门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促进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救助协作,共同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关于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因案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的救助情形规定,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被害人家庭急迫生活困难。被救助人户籍地农业农村部门针对被救助人家庭实际情况,协同落实并推动落地一系列综合救助帮扶措施,有效解决被救助人家庭后续保障问题。以办理个案为契机,结合援藏工作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藏区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异地协同+多元共治”救助协作机制,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充分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司法救助职责、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的责任担当。 【编辑:叶攀】